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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万寿宫商城消防验收不过关层高触手可及

发布日期:2019-01-15 作者: 点击:

作为江西省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万寿宫商城于2017618日起实施消防改造项目。

今年9月份,商城产权人陆续接到回迁通知后,不少人拒绝收房。在商城二层半、三层半一些业主看来,改造完成后,楼层高度只有2.2米,过道只有2米,既不通风,也不透气像个“地下车库”,收房后难以经营,这与《改造方案》未征求其意见有关。

消防验收 

更为重要的是,这不符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营业厅的最小净高为3米以上(含3米),设有空调等设施不应小于240m,改造后层高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对此,建设单位——南昌万寿宫文化街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坦言,万寿宫商城(一区)至今未通过消防部门验收。1127日,西湖区相关部门召开通气会,对外界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商城消防改造后像“地下车库”

“消防改造我们大力支持,但是,因为改造而租不出去商铺,这让我们情何以堪?”近日,万寿宫商城批发市场一些商户反映,商城改造后的一些店铺有如“地下车库”,让他们为日后的经营平添几分担忧。

1123日上午,68岁的业主胡细金大爷带领记者,进入了改造一新的万寿宫商城(一区)。走进商场三楼半,这里楼层低矮,相关电线管道显得杂乱无章,身高1.62米的胡细金在过道上伸手就能摸到顶部。

“这样的房子,让我们怎么回迁?”胡细金说,以前,商场内有个天井,层高不存在上述问题。而改造后,原有的天井封闭成楼梯,既不通风,也不透气。

同时,改造过后的店铺把工业风管放低了,地面贴瓷砖后也有所抬高,所以现有的层高变得非常矮,中间的过道有效层高仅仅只有2米左右,整个楼层像个“矮山洞”、地下车库。

据胡细金介绍,早在2007年,他花费20余万元购买了万寿宫商城三楼半14号店铺,面积达12.77平方米的店面产权,并且在3楼半经营着童装生意。运营11年以来,店面已经涨至70-80万元左右。2017年,生意红火时,为了响应政府部门号召,他主动搬出去接受消防改造。

现在,胡细金担心,自己经营的是童装生意,家长抱着孩子就能撞到头的层高,这样的场地日后没法经营。对此,业主林宝华也有看法。林宝华对新法制报记者说,他是商场2.550号商铺的业主,经营面积约27平方米。改造后,整个房顶都布满了各种与消防有关的器材以及密集的管线、通风设备,且过道上方大都安装了工业风管,工业风管与地面的距离并不高,大部分的业主直接用手就可以够得到,一些个子高的业主只能低头前行,严重影响顾客购物的心情。

“这样的经营环境,可能会吓跑顾客。”更让林宝华难以接受的是,市场管理方要求改造后“大涨”管理费。林宝华称,当初在改造之前,每月仅需缴纳9/㎡的管理费用,但是消防改造之后,则需要缴纳每月70/㎡的管理费用。“其中包含了50元的空调能耗费,13.8元的物管费,6元的路灯费用。”林宝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便他不经营该店面,一年得交2万余元管理费。   

层高已尽量优化但得优先考虑消防

公开资料显示,万寿宫商城曾经是全省市区内最大的商品市场,也曾经是全南昌人心目中的“购物天堂”。然而,万寿宫商城先天不足,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是全省18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之一,涉及近万人的生命安全。

112715时许,西湖区相关部门召开通气会,对外界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回应。会后,给记者提供的一份《万寿宫商城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写道:“根据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万寿宫商城批发市场消防改造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通知”的文件精神,西湖区于2017618日起实施万寿宫商城批发市场消防改造项目,本次改造占地约24亩地,改造面积约20.75;改造工程将原有住宅外迁,涉及一、二、三区商业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非住宅产权人745户、经营户1600余户,改造后的经营业态保持原有的万寿宫商城批发市场业态。”

对于改造后层高问题,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万寿宫商城消防改造分指挥部工作人员陈亮回应称,万寿宫商城原二层半、三层半层原梁底高度只有2.6米,因属于半层,所以比其他楼层都矮,原地面采用地塑材料铺垫,室内无消防喷淋系统、无排烟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陈亮进一步介绍称,此次消防改造的目的是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按照设计要求需增加消防喷淋、排烟管道、地面指示性逃生标识、新风和中央空调系统。施工完成后,除部分排烟管道位置层高只有2米外,其他位置基本保持在2.2米甚至更高。

陈亮坦言,消防设施在改造的时候,分指挥部也考虑到了这个(层高)问题,并向设计单位提出了要求,包括风管设置,都是靠着最顶部施工的尽量优化,但由于楼层先天不足,彻底解决问题确实有难度。“如果消防未通过商场无法开业,所以我们只能优先考虑消防问题。”陈亮如是说。

至于管理费“上涨”问题,《万寿宫商城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回复称,相关收费有理有据。产权人入场后所缴纳的物业费包含物业服务费、基础能耗费、空调能耗费三个部分,物业服务费13.8//M2,基础能耗费包括新风系统、照明系统、电梯、弱电系统、公共用水能耗等费用,收费标准为6//M2,以及空调能耗费按用量收取。

未通过消防验收为何通知回迁收房?

据一些业主介绍,今年9月初,万寿宫商城消防改造分指挥部(广润门街道办事处)通知业主回迁收房。由于对改造后结构不满意,产权人拒绝了有关部门的收房要求。同时,业主们得知,依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营业厅的最小净高为3米以上(含3米),设有空调设施、新风量和过渡季节通风量不小于20m3(h·人),并且有人工照明的面积不超过50m2的房间或宽度不超过3m的局部空间的净高可酌减,但不应小于240m。据此,业主们认为,改造后层高2米及2.2米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记者了解到,今年930日,消防部门对万寿宫一区消防改造及装修工程进行了验收,结果显示不合格(1016日作出决定)。

对此,项目建设单位——南昌万寿宫文化街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陈华清明确告诉记者,到目前(1123日)为止,万寿宫商城一区并未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此前的918号,消防部门已经进行第一次验收,提出了一些整改意见。现在,施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正在等待消防进行第二次验收。

既然改造项目未通过消防验收,为何通知业主收房?

陈亮回应称,组织业主回迁是首先确认他们的店铺位置,验收只是消防设施的验收,回迁的前提条件是消防验收通过以后,他们才会正式让业主回去。“我们是把这些工作放在前期来做,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新店铺在哪里,怎么分配的,然后包括一些回迁手续先办理,等消防验收一通过就能立马回去。”陈亮如是说。

重产权人知情权和建议权避免纠纷

记者从西湖区委宣传部了解到,为了彻底解决火灾隐患,政府部门已投入近8个亿用于万寿宫商城批发市场消防改造,一区已基本完工,产权户回迁工作正在推进中。

对于眼下一些拒绝回迁的产权人来说,他们难以接受的是,当初,在改造之前的设计方案,既没有征求产权人意见,改造方案也没有对外公示。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陈华清称,他们只是负责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没问题,设计并非建设单位主导。对于业主提出的征求意见问题,当初他们并没有接触到。陈亮则称,在改造之前,指挥部就《改造方案》征求过产权人意见,但并未向记者出示有关材料。对此,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黄永强律师认为,引发上述产权人拒收房屋纠纷的根源在于,有关部门未充分尊重产权人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黄永强分析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黄永强认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改造所有权人不动产,应充分告知改造的初衷、公示改造预(方)案,广泛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并获得大多数产权人书面同意,方可避免在改造过程中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引发上述类似不必要的纠纷矛盾。本文来自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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